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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選擇權幫股票買保險

日期:2017-05-04

每當大盤接近萬點時,投資者相當期待可以一舉衝破這歷史屏障,但也居高思危擔心這是高點,這種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心情,可真是折磨人!

當然,膽小一點的也可以選擇停利出場,但要是股市持續往上漲,不就失去這波大好機會。如果市場上可以買到一紙保單,條件是當投資標的跌到某個價位以下,保險公司就會理賠虧損部位,這樣投資就可以穩操勝算了。只是市面上卻找不到一家保險公司發行這類型的保單,不過別灰心,透過買入選擇權的賣權(Put),就可以達到跟買保險一樣的效果。

例如投資一檔台積電股票,若要替這檔股票保險,只要買入台積電股票選擇權(CDO)的賣權,履約價選擇比當時的股價低一點,因為履約價就相當於保險金額,當選擇權到期時,只要台積電股價低於履約價,比履約價低的部位就可以獲得理賠。

唯一美中不足的,並不是每一檔股票都可以有選擇權可以買,目前台灣期貨交易所只發行部分股票的選擇權,讀者可以參考下列台灣期貨交易所網頁,查看哪一檔股票有發行選擇權,以及權利金的價格。,進入網頁後,在契約的下拉選單中勾選「股票選擇權」即可。

選擇權簡單說就是一份有時間性的契約,分為買權(Call)以及賣權(Put)兩種,到期時可以用履約價購買股票的權利稱為買權,到期可以用履約價賣出股票的稱為賣權。因為是一項權利契約,所以到期不一定得行使權利,也可以直接放棄。所以一份選擇權契約會載明買權或賣權、到期日、履約價。

例如2017年台積電五月份履約價180元的「賣權」,到期日就是五月份的第3個星期三,也就是5月17日。契約到期時,不論當時股價是多少,持有者有權以180元「賣出」台積電股票。到5/17日到期時,這口契約的價值等於履約價180元減掉股價,若到期股價漲到200元,那麼價值為-20元,若要行使權利還得付出20元,所以持有者必然選擇放棄。只有在台積電的股價低於180元才具有價值,如果到期時股價跌至160元,這時候行使權利就可以獲得20元價差,而這價差剛好可以彌補虧損部位,也可以看成是理賠金。

從獲利圖來看會更清楚,圖一左邊是台積電股票及賣權個別的獲利圖,右邊則是股票及賣權組合的獲利圖。這張圖假設台積電股價190元時,買入一張台積電股票以及一口履約價180元的賣權。先看股票單獨的獲利是一條45度的直線,股價超過190元就有獲利,低於190元就虧損。對賣權來說,只要股價高於履約價180元獲利為零,低於180元就有獲利,獲利金額為履約價減去股價。

再看看右邊股票加上賣權的組合,在股價低於180元履約價的部位,賣權的獲利剛好抵銷掉股票的虧損,沒有獲利但也不會虧損,也就是整組資產維持180元,在股價高於180元的部位,組合就跟股票是一樣的。

賣權權利金可比作保費 理賠機會愈大保費愈貴

因為履約價選擇180元,所以當股價低於180元才理賠,萬一股價落在180~190元不就有虧損了,代表這保障有漏洞。要解決這缺口也很簡單,只要買選擇履約價190元的賣權就好了。然而,這種作法也不完全正確,因為保險是需要成本的,保障愈高保費就愈貴。賣權也是一樣,賣權的權利金就相當於保費,當履約價離股價愈近,理賠機會就愈高,權利金(保費)就愈貴。例如在台積電股價190元時買入賣權,履約價190元的權利金,一定會高於履約價180元的權利金,因為到期股價低於190元的機率,一定比低於180元還要高,所以權利金當然就要愈高。

下表為台積電(2330)在2017/4/7日收盤股價191.0元,5月份到期的賣權在不同履約價的權利金報價,可以看到履約價愈接近191元就愈貴。履約價180元的CDO賣權權利金為0.96元,也就是一張市值19萬1,000元的台積電,保障金額18萬整,權利金(保險費)為960元。

履約價 權利金
190 3.99
185 2.00
180 0.96
175 0.44

雖然股票加上賣權可以讓虧損得以補償,但是卻得付出權利金,結果會導致投資報酬率下降。如果在5月到期日時,台積電股價漲到了210元,在沒有保險的情況下報酬率9.95%(=210/191-1)。若要保險就得支付權利金買入賣權,總投入金額為191.96 (=191+0.96),投資報酬率只剩下9.40% (=210/191.96-1),比起沒有保險少了0.55%。

萬一到期時股價只剩170元,沒保險的投資報酬率為-10.99% (=170/191-1),若是有保險至少可以維持18萬元,所以投資報酬率為-6.23% (=180/191.96-1),而且不論跌多深都可獲得18萬保障金額,所以投報率都維持-6.23%。

如果選擇履約價190元,保障金額就可以達到19萬,只是權利金卻高達3.99元,到期時股價為210元,整組資產報酬率只剩7.7% (=210/(191+3.99)-1),差額達2.25%。當股價跌到160元時,還是可以有19萬的保障金額,投資報酬率為虧損2.56% (=190/(191+3.99)-1)。

保險是必須付出代價的,犧牲未來的投資報酬率來換取保障,保障愈多投資報酬率就會損失愈多,所以履約價就必須有所取捨。除了履約價的選擇之外,到期月份也是考慮因素之一,距離到期日愈近的賣權,權利金愈便宜,離到期日愈久權利金就愈貴。其實用保險的概念來看也很容易理解,保障期愈長保費當然就愈貴囉。至於要保障多久,就看個人的風險承受程度了。

總而言之,想要幫你的股票買保險時,先確定當時的股價,再決定要買入的履約價以及到期月份,然後買入該檔股票的賣權,只要持有至到期,就可以獲得履約價的保障。股票上漲時,雖然賣權沒價值,但是股票可以維持獲利。萬一股票下跌,股票的賣權可以提供履約金保障,確實是一個穩健的投資方式。政府建立選擇權市場的主要目的,是提供投資人避險的管道,而股票保險功能就是典型的應用。

本文刊登於Smart智富月刊225期48頁(2017 5月)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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